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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屏边康建平占地补偿案件分析

2019-09-17
  一、案情简介
  康建平系云南屏边县人,2018年蒙自至屏边的高速公路占用当事人康建平的部分土地,涉及土地面积达11.6亩。补偿标准是:水田2.64万元/亩、旱地2.6万元/亩、林地8000元/亩、荒山荒坡3000元/亩。因政府认为康建平被占用土地用于建设便道,系临时用地,因此给予康建平的补偿金额要低于按照征地补偿标准其应当获得的补偿款。对此,康建平认为应当按照土地的实际现状用途、实际的征地补偿标准来确定土地补偿款,因此产生纠纷。2018年9月20日康建平委托北京市农权律师事务所帮助自己维权。
  二、办案方案
  农权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当事人委托之后,本着“团队整体负责,律师具体办理”的原则,在主任闫国华律师的主持之下,建立办案团队,并多次召开讨论会议,将案情、证据与当事人的诉求相结合,分析了案件的整体形势,详细列举了对当事人诉求有利的事实与不利的事实,对案件的未来走向作出科学预测,在此基础上办案团队认为:本案的办理应采取“以诉促调”的策略,以政府在组织实施征地行为时存在程序违法行为为突破口,从“未批先占、审批程序违法、未依法向被征收人公告”这三个方面入手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中实质围绕补偿标准问题创造条件,争取调解,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三、诉讼过程
  此案进入诉讼程序后,经过一审进入二审。在二审中,办案团队结合案件进展,敏锐捕捉到诉讼调解的最佳时机,果断制定方案,通过具体办案律师的沟通协调,在当事人的认可下,向二审法院提出协调申请,主张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经过法院同意,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在调解过程中,办案律师立足当事人的诉求,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针对双方分歧,及时沟通协调,使得双方最终消除分歧,达成调解协议。
  四、案件结果
  该案从2018年9月接受委托起,在办案团队和具体承办律师的努力之下,当事人于2019年7月与政府达成调解协议,拿到了满意的土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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