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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是否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2018-08-02 19:16:30 A- A+
问题描述:
济南市某村庄陈先生描述,该村的土地被征收过程中,未见到相关公告,村民对于此次征收的有关事项均不知情。在此种情况下,区征拆指挥部采取种种办法要村民签订安置补偿协议。陈先生问:“在上述情况下我们是否有权拒绝办理安置、补偿手续”。
回复:
     来自 tianzengjun 的回答
    2018-08-02 19:17:27

    村民有权拒绝办理安置、补偿手续。

    问题解答:
    根据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有关规定,“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法律依据:
    自然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第十四条第二款 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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