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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是山东省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合理村村民,对其合法建造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在2017年3月,淄博市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公告,当事人的木器厂房就坐落在征地范围内。2017年5月20日,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在没有法定职权并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对当事人的厂房进行强拆,导致当事人厂房内的部分设备及家具被砸毁,给当事人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当事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委托北京农权律师联盟代理,由王蕾蕾律师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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