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问题问答 > 土地问题回复

签订征收协议并不意味集体土地被征收

2018-09-21 A- A+
      需要明确的是,征地协议不是征收所必须的要件。征收是否合法并不是依据是否签订征收协议,换句话讲,即使签订了征收协议,也不意味征收一定合法。合法的关键是看是否获得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的批准。如果没有批准,即使签订协议,征收也必然是违法的。另外,征收集体土地的决定权在省级政府和国务院,地方政府无权决定征收集体土地。所以,就您遇到的问题来说,镇政府是无权以签订《征地协议》的形式,决定征收集体土地的。
      针对您遇到的情况,1、您可以以协议无效为由向法院起诉,但要注意《征地协议》属于行政协议,应当提起行政诉讼。2、您也可以起诉镇政府决定征收的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该诉讼性质也是行政诉讼。需要提醒的是,起诉镇政府应当到基层法院立案。

法律依据: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2、《行政诉讼法》

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六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精选精彩评论/登陆才可以发表评论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