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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 三类农村老宅将被回收

2018-12-14 A- A+

  按照国家规定,农村土地确权将于明年正式结束,很多农民都不知道,土地确权结束后,农村土地政策随之也迎来了新的变化!从明年开始,宅基地确权登记结束后,这三类农村老宅将面临被回收!

  第一:超出规定面积的农村老宅

  过去农村建房都喜欢多占点地方,认为房子已经建好了,也拿我没办法;这种心理是能够理解的,但现在不行了,我国各地对于宅基地面积都有相应的规定,一旦超出,将直接被回收!

  例如,今年天津市要求农村使用自建住宅用地时,各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667平方米的,每户村民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人均耕地在667平方米以上的,每户村民用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第二:久经失修的老宅

  近年越来越多的农村人进城落户,或在城市长期定居,这类人有农村老宅的,基本是疏于管理,长期闲置状态,按照规定,这类宅基地房屋将会被集体回收;

  第三:非法占地的老宅

  所谓非法占地意思就是在不属于宅基地性质的用地范围内修建房屋;例如占用农田等非建设用地建房;这里的非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农田保护区、生态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区、河道管理范围、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这六类非建设区域内严格规定不许建房!一旦被发现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直接被收回,因此,大家建房一定要获得合法审批,不要乱占用地建房;

  国家出台新规,严格管理农村宅基地房屋,是为了规范农村土地使用。因为现在农村,闲置宅基地日渐增多,农户又不愿有偿退出。所以,大家今后若不想失去自己的宅基地,一定要按照规定,合理合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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