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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违章建筑的承租人也要付“租金”?

2019-01-17 A- A+

    问:使用违章建筑的承租人也要付“租金”?

    答:根据我国《最高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文简称《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因此,当事人就违章建筑签订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无效。出租人应当返还承租人租金,承租人应当返还违章房屋。根据《解释》第五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这表明,出租人虽然不能取得违法建筑的所有权,但并不妨碍其基于占有所应该享有的占有利益。在审判实践中,占有利益一般量化为房屋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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