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纵横 > 生活与法

出租、转让耕地注意三点,违者处罚

2019-02-15 A- A+

  土地确权登记使得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今年是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最后一年,虽然我国拥有广阔的土地,但耕地资源却较为薄弱,尤其是在优质耕地资源方面,遭遇到前所未有的严重危机,耕地被污染、破坏、荒芜等等问题都导致优质耕地资源越来越少,尤其是在近些年来无论是城市的发展还是农村的发展也占据了许多的土地资源,所以国家也在不断加大对农村土地资源的保护,在土地“三权分置”政策开展之后,各地农村的农民朋友将闲置的土地资源转让、出租,通过转让、出租让农民朋友可以依靠土地获得相应的租金,以此来带动农民朋友增产增收,促进农场农业发展,虽然土地出租、转让有着诸多的好处,但在土地出租和转让过程中,农民朋友还需要注意以下三大问题,否则将会遭到处罚!

  1.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在《土地管理法》中第四条就规定:国家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同时在第二十六条中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所以在土地转让和出租的过程中,也必须要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这一规定,如果在土地转让、出租过程中,农民朋友发现被转让人、被出租人在土地使用过程中违反了这一规定有权解除土地转让合同,并收回土地使用权,同时国家还将会对被转让予以相应的处罚!

  2.占用耕地

  就普通耕地而言,国家已经明确表示严禁擅自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设施的建设,所以现阶段农民朋友擅自占用耕地修建房屋、厂房等等将会遭到处罚,想要在耕地上建房,就必须要活动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同时就基本农田而言国家也明确提出,非农业设施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同时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基本农田纳入到退耕还林范围,不准占用基本农田造林、进行畜禽养殖等违者将会遭到国家的处罚!

  3.不得污染、破坏土地

  近些年由于工业企业入驻、农业种植污染等等,导致农村土地污染问题也非常严重,甚至部分土地已经由于污染导致土地不能够用于农业种植生产,国家也明确提出禁止污染和破坏土地,对于污染行为和破坏行为将会秉持“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整治”的原则,加强对农村土地资源的保护,如果在土地转让和出租的过程中,因为滥用土地到账土地被污染和破坏,相关责任人也将会遭到国家的处罚!

精选精彩评论/登陆才可以发表评论

表情:
匿名发表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