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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用地难题破解,乡村产业发展再现新契机,千万农民大受益

2020-02-15 A- A+

  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改革开放犹如一股股强劲的春风,吹响了祖国奋进的号角,也融化了全国人民靠自己勤劳双手创造幸福生活的激情。

  一个很普遍的观点都认为,改革开放实际上是农村开始的。农民群众在解决自身温饱、过上富裕日子的巨大动力下,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大胆敢想、自发主动的两项创造,对国家各项改革有着深远影响。

  第一项重大创造想必大家都比较熟悉也都普遍认可,那就是安徽小岗村18位干部和村民冒着坐牢割头危险签下“生死契”,十八个鲜红的手印开启了农村土地“大包干”的先河,户为基础、统分结合的联产承包机制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群众劳动生产积极性,广大农村立即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发展场景。

  第二项重大创造便是乡镇企业的发展和繁荣。伴随着农村改革的成功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逐渐显化,一些有头脑、有干劲、有眼光的农民也不再满足于一亩三分地和老婆孩子热炕头,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就地销售,不断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这就让乡镇企业这个未在国家发展规划中的“异军”迅速崛起,不但推动了农民从温饱走向富裕,而且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也作出了突出贡献。

  当前,国家制定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可以说是蓝图宏伟、令人振奋。乡村振兴发展,依然不能离开这两条,那就是土地与农民的关系问题,再就是如何促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

  前些年,农村产业发展遇到了很多障碍和难题,其中很为重要的一点便是用地问题。因为在我们国家,土地用地有着严格的管控,非农业建设不得使用农用地,农用地的转用有着严格的指标限制。

  这一点并没有什么错,但一些地方却在用地政策上有了不小的偏差,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和城市优先、工业优先的导向,把每年有限的用地指标大部分用地了房地产、商业等项目上,农村产业发展项目很难申请到用地指标。

  很多地方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个是农业产业项目利润低、体量小,对整体经济发展和税收产生的影响有限;另一个则是觉得农村产业一般地处偏远,可以先占地建设,以后有机会再说。

  在这种错误思想指导下,农村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层出不穷,继而产生很多次生问题,譬如说占地补偿问题、以租代征问题,这方面的各类矛盾纠纷也屡禁不止。同时,在国家严查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大背景下,一大批违法占地建设的厂房、办公设施或“大棚房”被拆除,造成很大的资源浪费和不良影响。

  如何才能保障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的用地问题?在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把破解乡村发展难题专门作为一个重要章节来说明。在篇幅不长、惜字如金重要文件中如此提出,足可以看出国家对解决农村产业发展用地问题的重视和决心。

  最为关键的是,一号文件所提出的措施也是切实管用。比如说,规定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省级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

  可以说条条都是硬指标、款款都硬杠杠,不留空间、没有余地,农业产业发展用地还会再难吗?千万农民将会大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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