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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被拆迁人最关心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2020-02-17 A- A+

  自2019年12月至今,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而引发的疫情席卷全国乃至世界。全国各省份陆续启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一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防控措施。

  目前,多地已实施交通管制措施,为防止病毒的传播,疫情较重地区的百姓按照规定选择居家不出,自我隔离。一系列的疫情防控措施也极大的影响了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那么这种情况下,很多被征拆人都非常关心的问题是:疫情的发生对起诉期限是否产生影响?疫情防控期内,被征拆人该如何维护自身利益?又该如何立案?

  问:疫情的防控对被征拆人维护利益是否产生影响?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三条规定:“因采取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适用有关时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二条规定第(一)条,应当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各法院为了有效防控疫情,保护当事人的健康于近期纷纷调整了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服务工作安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是假期延长期间原定的开庭、接待等工作,相应延期;

  二是有诉讼和调解要求的,可以优先选择网上途径进行;

  最后,各地法院已明确“疫情防控期间,法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相关案件采取延期开庭等措施。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期参加庭审的,也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都属于有正当理由,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一般不会因为延期而超过审限。

  问:有急迫立案需求的当事人宅在家又该如何立案呢?

  答:目前有“线上+线下”足不出户的立案方式。

  来源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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