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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偷四西瓜索要一万六 瓜农被判敲诈勒索罪

2017-04-20左禄山 A- A+

  被人偷了四个西瓜,竟索要16000元。近日,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瓜农黄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敲诈勒索罪

  2016年6月27日晚8点半左右,蔡某、张某驾驶小车到206国道附近的西瓜地里偷了四个西瓜,装进蛇皮袋内。当他们往停车处返回时,被赶到瓜田地查看西瓜的瓜农黄某和外甥李某碰到。张某逃脱,蔡某被抓。现场,瓜农黄某将蔡某身份证和小车车钥匙扣下,并以报警相威胁,要求蔡某赔偿损失,不让蔡某离开。蔡某拨打电话委托朋友陈某前来谈判,经蔡某亲友及陈某讨价还价,最终说好由蔡某赔偿黄某16000元了事。黄某拿了16000元现金后还要求蔡某亲戚写下忏悔书,以证明蔡某是因偷西瓜自愿被罚16000元。后黄某分给同一处西瓜地的谷某、徐某各2400元,黄某分得112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达16000元,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案发后,被告人黄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全部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害人具有一定的过错,对被告人黄某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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