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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维权,你知道如何留取证据吗

2019-10-28 A- A+

       在房屋征收或拆迁过程中,当事人对安置补偿协议、补偿金额或征拆手段有异议的,或者因为当地房屋征收主管部门的强拆行为而将该行政机关告上了法院时,自然就免不了用到证据。当事人如果想要赢得官司,就必须提交能够有效证明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在征收活动中违法的证据,比如录音、视频、书面文件等等,这样才能在法庭上说服法官,从而胜诉。


       一、证明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拆迁程序证据。

       三、通过拍照、录音、摄像获取的证据。

       1、主体证据

       主体资格信息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法律程序的必要身份证明和其他证据。例如:身份证、房地产证书、土地证书、租赁房屋必须有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租金收据等。在征用土地的情况下,也涉及一些"承包合同"。如果被拆迁人的房子没有办理过户,则有必要提供户口本,有关继承的相关信息是必须要具备的。这些信息比较容易收集,几乎每个人都很好地保持这些东西。

有些人会问,如果我没有这些东西怎么办?也没关系,有多少提供多少,律师受理后都会告诉你,还需要哪些资料。

       2.程序证据

       程序证据包括拆迁活动开始到结束的一系列证据。它是政府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和存在的证据。

       首先,有各种通知、决定、通知等。包括“房屋征用公告”、“房屋征用决定”、“房屋征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以及“搬迁奖励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这些政府签发的文件有时会被被征收人在第一时间拍照保存,但有些人从未见过这些政府文件。此时,他们就需要向有关当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来获取了。

       然后就是评估过程。此时,我们必须注意住房评估报告,许多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非常不满意,拒绝接受纸质报告,这是错误的。通过评价报告,可以看出评价机构和评价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还可以判断评价过程和结果是否准确。

在此之后,是补偿和安置协议,原件必须保留在被征收人的手中。最后,如果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补偿协议,政府征收部门将向被征收人签发《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如果被征收人拒绝搬迁,将有《限期拆除决定》等其他文件。此时,征收人必须注意这些文件,这催促拆迁可是不好玩的。如果不采取法律措施,拆迁方将迅速实施强制拆迁。

       3.强拆证据

       最后重点讲一下被征收人需要通过拍照、录音、摄像获取的关键证据。此时,完全由被征收人自行操作,所以在取证过程中,要注意保管好手机、相机等取证设备。如果你有条件,你可以买一个录音笔,微型相机等,你可以把证据及时转移到其他设备。尽量避免与征收人发生直接冲突,个人安全是最重要的。

       当我们知道拆迁信息时,我们应该拍下我们房子的全套照片和视频,包括房子的原貌、房子里的物品及其放置、院子里的附属物、墙壁以及拍摄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和到达现场的车辆等。

       同时,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征收方可能还会收到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的红头文件,被征收方一定要保持冷静,即便对该文件不满,也要保留这些文件,切记不可以撕毁或丢弃的方式表达自己的不满。这些文件都是日后采取法律措施保障自己权益的最佳证据,一旦文件的出具存在违法事项,则在律师的帮助下,极大程度上能够捍卫自己的权益。

       此外,征收方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应当主动公开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这些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如若政府对于应当主动公开却没有公开,被征收方应当留存相关证据,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上级行政机关以及监察机关进行举报。同时对于举报时间和举报事由的相关事项也进行留存,一旦相关部门在收到举报后置之不理的,我们也能够进一步进行维权,这些都是维权的重要证据。

       综合上面所说的,征地拆迁是政府所拥有的权利,但如果在拆迁的过程中使用了不合法的手段,那么被征地者是可以利用法律的条款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前提也是必须要有合法的证据才能得到法院的受理,从而维护好自己个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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