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纵横 > 土地拆迁

国家临时占地补偿标准是多少?计算方法是什么?哪些情况算?

2020-02-22 A- A+

  在施工建设中临时占地是常有的情况,而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在国家占用时一般会给与一定的补偿,那国家临时占地补偿标准是多少?计算方法是什么?哪些情况算?

  二、国家临时占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根据占用的土地性质、地区等的不同,所补偿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1.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等衣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补偿。

  2.征用乡(镇)、村公共设施或者公益事业、乡镇企业和农村村民住宅占用的集体所有土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7倍补偿。

  3.征用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及其他未利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5倍实行一次性补偿。

  4.征用集体打谷场、晒场等生产用地,按照原土地类别的补偿标准补偿。

  5.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以及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一般为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但是,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

  二、国家临时占地补偿计算方法是什么?

  临时占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将所占用的土地面积按照当地的标准计算即可。

  三、哪些情况算临时占地?

  1.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在施工或者勘查完毕后不再需要使用的国有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因临时建筑或其他设施而使用的土地。

  2.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另外,需要使用临时土地的用地单位,要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缴纳复垦保证金,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使用后要将土地恢复原状,若占用耕地等农用地,还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精选精彩评论/登陆才可以发表评论

表情:
匿名发表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