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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土地储备实行统一管理《厦门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近日实施

2021-08-17 A- A+

  土地储备为建设用地提供保障。

  台海网8月17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今年厦门计划竣工1万套保障性住房,目前16个在建的市级项目都取得了明显进展。另外还有一批项目正在如火如荼建设中。

  这些项目的顺利推进,离不开完善的全生命周期土地储备业务管理体系。该体系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与合理利用,有效盘活边角地、闲置厂房等低效用地。

  今天上午,市资源规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厦门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政策。厦门土地储备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统一供应”的原则,按照周期和内容分为3年滚动计划、年度储备计划和专项规划计划。

  该办法于近日实施,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储备实施及其监督管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我市土地储备贯彻“全生命周期”管理思路,最大的特点在于全链条管理,土地发展中心作为市土地储备机构,业务贯穿收储、开发、管理、供应全周期,建立了“土地收储、土地开发、土地出让”三位一体良性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土地储备涉及计划管理、储备范围及程序、前期开发、日常管理与供应、储备资金管理等全链条业务环节。

  实施办法将我市多年来开展土地储备的有效做法充分总结提炼、作出规范,明确国有建设用地协议收储程序;充分体现“分类保障、从严管控”的原则,明确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审批和监管机制;明确规定储备土地入库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机制,加强污染地块监督管理;明确已收储边角地可通过批量、直接划拨的方式进行管理利用;在遵循本市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规定的框架下,初步规范协议收储项目地上物处置的主体和程序等。

  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加强土地储备资金管理,明确资金来源和使用范围,既确保土地储备项目资金需求得到保障,又落实“专款专用”要求。

  【数据】

  十年收储土地7591公顷

  2001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国有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以规章的形式规范土地储备工作,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2011-2020年,全市完成土地收储7591公顷,土地招拍挂供应3455公顷,为提供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服务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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