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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占耕地建房时间界定最新规定:具体从哪年算起

2022-05-11 A- A+

  为了保护耕地红线,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国家就出台一系列“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相关措施。而在农村、城市周边,乱占耕地建房的现象还是比较多的。那乱占耕地建房时间界定最新规定是怎样的?具体从哪年算起呢?

  一、乱占耕地建房时间界定最新规定

  乱占耕地建房时间界定为2020年7月3日以后的。因为根据2020年10月20日上午,自然资源部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通报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负责人指出,7月3日,韩正副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地立行立改,从即日起,对增量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发现问题就要坚决处理。因此,各地要以7月3日为时间节点,对此后发生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针对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乱占耕地建房从哪年算起?

  乱占耕地建房从从2020年7月3日以后算起,之前都不算。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需要根据具体的违法事实,依法作出处罚。

  1.关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土地管理法》第77条规定,未经批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关于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多占耕地建房,多占的部分也属于未经批准占用。农村村民建住宅多占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适用《土地管理法》第78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其他主体多占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第77条规定处理。

  3.关于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土地管理法》第74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总之,乱占耕地建房时间界定从2020年7月3日算起,之前都不算,但7月3日以后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要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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