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纵横 > 土地拆迁

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2022-05-24 A- A+

  不管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在遇到房屋征收时,都能拿到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的补偿,而补偿款的多少取决于地块的地价高低。近日,2022-2024年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公布!每平米能补偿多少钱呢?

  2022-2024年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2-2024年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的通知》(温政发〔2022〕8号)文件,2022-2024年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临时安置费标准

  鹿城区:住宅用房12-26元/平方米·月,办公用房12-26元/平方米·月,工业用房(含仓储用房)12-20元/平方米·月。

  龙湾区:住宅用房12-18元/平方米·月,办公用房12-18元/平方米·月,工业用房(含仓储用房)12-18元/平方米·月。

  瓯海区:住宅用房12-18元/平方米·月,办公用房12-18元/平方米·月,工业用房(含仓储用房)12-18元/平方米·月。

  洞头区:住宅用房7-10元/平方米·月,办公用房7-10元/平方米·月,工业用房(含仓储用房)7-10元/平方米·月。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住宅用房12-18元/平方米·月,办公用房12-18元/平方米·月,工业用房(含仓储用房)12-18元/平方米·月。

  浙南产业集聚区:住宅用房12-15元/平方米·月,办公用房12-15元/平方米·月,工业用房(含仓储用房)12-15元/平方米·月。

  注:营业用房等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按实评估

  2、搬迁费标准

  征收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营业用房搬迁费标准按15元/平方米计算。征收住宅用房的搬迁费每户不低于1000元。工业用房等房屋征收搬迁费按实评估。

  总结:上述2022-2024年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有效期为2022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4日止,适用于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聚集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各区、功能区可依据上述温政发〔2022〕8号文件公布的标准结合项目实际在补偿方案中确定具体标准。

精选精彩评论/登陆才可以发表评论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