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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建休闲广场

2022-08-03 A- A+

  信用中国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徐州市美的新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修建休闲广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被罚25.8741万元。

  根据处罚信息,2015年3月至11月,徐州市美的新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汉风街道程庄村(原大龙湖街道)集体土地修建休闲广场。经现场勘测,该宗地位于汉风街道程庄村,东至新元大道、西至明政路、南至昆仑大道、北至美的广场,占地面积13195.42平方米,地类情况为:12362.7平方米耕地,632.07平方米其他农用地,200.65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13195.42平方米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前,该休闲树阵广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徐州市美的新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作出相关处罚:责令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云龙区原大龙湖街道程庄村(现汉风街道办事处)13195.42平方米集体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13195.42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树阵广场和附属设施;对违法占用12362.7平方米耕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计贰拾肆万柒仟贰佰伍拾肆元(247254元);632.07平方米其他农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5元罚款,计玖仟肆佰捌拾壹元伍分(9481.05元);200.65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计贰仟零陆元伍角(2006.5元)。以上罚款共计贰拾伍万捌仟柒佰肆拾壹元伍角伍分(258741.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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