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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什么时候生效?

2017-05-05 A- A+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一般应经双方签收后生效。但是还有一些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这种情况下,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盖章就产生法律效力了。相关条文规定如下:

调解书

调解书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八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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