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纵横 > 行政民事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何侵权行为可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2017-06-26 A- A+

  法律规定分以下三类: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

  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精选精彩评论/登陆才可以发表评论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