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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案为什么败诉多?

2017-05-31 A- A+

  近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农民工讨薪案件逐年增多,仅北京市法院每年就要受理上万件的农民工讨薪案件。而北京市昌平区法院的一项案件统计数据显示,在农民工讨薪败诉的案件中,约有80%是因为农民工没有相关证据而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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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

  举证难已成为农民工解决欠薪问题的主要障碍。

  农民工讨薪遭遇举证难题,固然有农民工自身的原因,如农民工大多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不熟悉诉讼规则,同时证据观念淡薄,缺乏收集、保存证据的意识,等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农民工在讨薪案件中也需要提供基本的证据,如果无法提供基本的证据,败诉自然是无法避免的。

  但是这能怪农民工吗?当然不能。在我国劳动力市场严重供过于求的情况下,能找到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本就不容易,他们还敢与雇主讨价还价,还敢主动提出订立书面合同,要求用工单位出具相关资质材料吗?何况,由于违法成本较低,一些不法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在用工过程中刻意逃避责任,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工作量、薪资计算标准不明确约定,在劳动者起诉时对双方的劳动或者劳务关系一口否定,有意识地不给工人留下证据,这也大大增加了农民工的取证难度。

  因此,要想提高农民工的举证能力,防止“一打官司就败诉”的现象,不仅要努力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在平时打工中注意收集一些有利于证明自已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工资条、服务证、考勤记录、出入证,以及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等等;还要努力提高企业依法用工、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意识;除此而外,有关管理部门也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能,而不能置身事外,袖手旁观。

  据8月31日中国建设报报道,江苏省建设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总工会联合发文,决定从7月1日起在全省建筑领域内全面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劳动计酬手册由农民工本人保管,与劳动合同配套使用。用工企业定时记录农民工的出勤、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劳动培训等情况,每月至少记录一次。记录内容必须有劳务负责人、现场施工员和农民工本人签字,施工企业项目部还要盖章确认。如果企业不给农民工发放手册,一旦发生争议,将不执行谁投诉谁举证的做法,而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举证责任。不能举证的,将由有关部门按照农民工提供的工资数额、或参照本单位同岗位的平均工资,以有利于农民工的原则计算确定,并将各地是否实行计酬手册制度列入清欠检查内容,开展专项检查。笔者以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探索。如果这个办法能在全国各地得到推广,必将从根本上破解农民工在讨薪过程中遇到的举证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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