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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招农民工维权

2017-06-11 A- A+

  十农民工朋友为了讨薪四处奔波。为了预防工资被拖欠,农民工朋友平时可采取哪些措施?用工方若不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权益受到侵害时该如何维权?遭遇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农民工维权

  找工作时应注意什么?

  建筑领域的农民工在找工作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合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答复:有意从事建筑施工的农民工朋友应到具备用工资质的劳务公司求职。许多农民工朋友由“包工头”带领进入工地工作,一旦这些“包工头”不守信用,不兑现承诺,很容易使农民工朋友维权时陷入被动,政府部门处理起来难度也比较大。国家已明令禁止“包工头”现象,而进入具备用工资质的劳务公司工作则有利于保护自身权益。

  企业不签合同怎么办?

  如果建筑企业为了逃避责任,不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此时应如何维权?

  合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答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筑企业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不按照规定时间订立劳动合同,农民工可向用工所在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权益受侵害如何维权?

  当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人往往因对法律不熟悉,而不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那么正确的维权途径是怎样的呢?

  合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答复:与施工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或争议时,可与施工单位协商解决,或由农民工维权部门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农民工可持相关证据到工程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劳动关系凭证有哪些?

  若未能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可在日常工作中收集哪些物件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凭证呢?

  合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答复:若建筑企业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凭证;建筑企业向农民工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农民工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农民工的证言等。

  投诉需携带哪些资料?

  监察人员在受理工资拖欠纠纷案时,常常遇到农民工朋友两手空空的情况。那么,农民工投诉时需携带哪些资料呢?

  合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答复:农民工投诉时如果能提供有用的资料,有利于更快解决问题。具体需携带以下材料: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或劳资协议;被拖欠工资数额的有效证明;工种、作业量、起止日期;工程名称、工程所在地、工程总承包单位及项目经理名称、联系方式。

  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外地农民工来合肥打工,如果失业了,可否与城镇职工享受同样的失业保险待遇呢?

  合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答复:在合肥市,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自2011年9月1日起,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比照城镇户籍人员政策缴纳失业保险费用。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按城镇失业人员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安徽省内外地农村户籍的失业人员,可选择在合肥或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保险金。临时工如何清算工资?

  建筑装饰等企业经常会使用临时工即“点工”,这部分人应该如何清算工资呢?

  合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答复:根据 《安徽省防止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用工方使用临时工时,应当签发点工派工通知单,并由点工签收,双方各执一份,内容应包含工作内容、数量、计酬标准。当点工完成工作任务后,用工方应即时支付劳动报酬。

  如何预防工资被拖欠?

  针对恶意欠薪,有没有什么预防措施呢?

  合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答复:农民工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应用规范文本。另外,要及时与用工单位办理书面工作量及工资额结算手续。一旦发生工资拖欠,要及时与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或向农民工维权机构举报,不要集中到年末解决。

  工资被拖欠时怎么办?

  一旦发生工资被拖欠的情况,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解决呢?

  合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答复:可以 通过几种途径来解决问题:向建筑总承包企业反映,通过协商解决;提请工程所在地的农民工维权机构协调解决;提请工程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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