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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公司拒绝供电的是否可以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分?

2017-06-29 A- A+
拒绝供电

拒绝供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拒绝供电或者中断供电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可知对于无正当理由拒绝供电的的,可以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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