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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抵押权人在该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在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时应如何处理?

2017-07-07 A- A+

   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时,新增的建筑物应当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因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所以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该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

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百条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特别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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