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文集 > 专家文集 > 范忠信文集

世少“法呆子”,遂使法治难成

2017-01-22范忠信 A- A+

   近二十年来,对于耳闻目睹的种种恶事,我渐渐形成了一种评价习惯——

  “法律是这样规定的,明明白白,他们怎么竟敢那样!”

  每当此时,身边的朋友常笑我:“法呆子!你还真当真。他就那样了,法又能怎样?你又能怎样?”

  我不能怎样。我一介寒儒,除了为法制的尊严鼓舌摇唇,我还能怎样?但是,我不能“怎样”,难道法律也不能“怎样”?法律不能纵容人们不把它当真!

  我就把法律当真。自1980年上大学以来,我所受的一切教育,都是“法教”;目的都是一个:要我们把法律当真,要我们以毕生精力去实践和捍卫法律这个“真”。

  任何人,只要你把老师、书本、官长教给你的那些冠冕堂皇的一切稍稍当真,你就难免有些“呆”气。你若相当当真,就有资格被称为“呆子”。古往今来,在庸庸大众心目中,最可敬可爱但又不可学的人,就是这些“呆子”。

  中国传统社会里有所谓“书呆子”,中国现代社会里当然应有“法呆子”。

  中国传统社会里,哪些人有资格被人称为“书呆子”,予生也晚,无缘亲见亲闻。但描述古代市井或乡村生活的小说、话本、戏曲看多了,谁都体会得到:“书呆子”极少用来贬称读书读成痴呆的人;大多是用来指称把“书”中的道理太当真的读书人。有时,即使你不是读书人,只要你把“大道理”太当真,你也可能被人称做“书呆子”。

  因此可以说,“书呆子”实际上就是“礼呆子”、“理呆子”。“书”就是“四书”“五经”等等,其中所承载的就是“德礼教训”,就是“理”。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礼治社会”,社会秩序的一切原理、原则、规范,都体现在“礼”中。把“礼”当真,认真守礼护礼,这是“礼治”社会求之不得的事。笃信“礼”,虔敬“礼”,跟违“礼”的人过不去,这样的人,正是“礼治社会”求之不得的“良民”。这样的人,都是“礼呆子”,只不过“呆”的程度人各有差。在传统社会里,这样的“礼呆子”还真不少,上自魏征、包拯、海瑞这样的“犯颜直谏”的诤臣,下至在荒村野外仍不敢正视漂亮村姑一眼的老实百姓,今人看来,都有些呆傻。然而,正是由于一代代人这样的“呆”和“傻”,中国传统社会的“礼治秩序”才得以形成和维续!设若无此等把“礼”当真的人,“礼治”必成泡影!我否定“礼治”,但不敢不敬重这种守礼精神!

  我们今天正全力追求的是“法治社会”。

  法治社会若想成真,第一要件就是有千千万万把“法”当真的人!

  我们已经搞了好几届“普法”教育,就是要培养人民“信法”、“敬法”、“守法”、“护法”,就是要人民把法律特别当真!只要特别认法为“真”、认法为“理”,就具备了“法呆子”资格。但这不要紧,法治社会最需要的就是法呆精神。

  你既然在法条上明确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宣告我们是国家主人,我就当真,就真想过过当主人的瘾。看到不合法的事,我就想以主人身份大声说:“我不满意!”当不被理睬时,我就想大声说:“我要告你!”对官员们所作所为,我就想中气很足地说:“你得向我们说明白!”

  你既然在法条上明确规定“公民在适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我就当真,我就敢把任何侵犯我权利的官吏告到法庭,我就敢理直气壮地要求在法律上与任何大官适用一样的规定,我就敢对你那“刑不上大夫”的裁判大声质询。

  你既然在法条上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宣布“党必须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我就当真。我就敢告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土政策”,我就敢告你“权大于法”的“土皇帝”。

  你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告你!

  你敢搞“豆腐渣工程”,——告你!

  你敢截留挪用专项拨款,——告你!

  你敢保护制假贩假售假,——告你!

  你敢搞贸易壁垒、地方保护,——告你!

  你敢私设公堂、刑讯逼供,——告你!

  你敢搞假统计、假政绩,——告你!

  如此等等。该告就告。

  最重要的是:当我要告你时,你别想跟我“私了”。给钱没有用,拿刀架脖子也没有用,告你没商量!

  信法不信邪!信法者信到这种境界,不正是时下人们所说的“法呆子”吗?

  这样的“法呆子”,正是法治社会的柱石和功臣!有些人把他们看成“刁民”,实际上,他们是真正的良民。

  “礼呆子”是“礼治社会”真正的“卫道士”;“法呆子”是“法治社会”真正的“卫道士”。

  这样的“法呆子”越多,我们的依法治国就越成真。把法当真的人一多起来,那些“玩弄法律于股掌之间”的人将不得不敛手。久而久之,也会逼得他们把法律当真。那时,法律对于种种不法行为就能真的“该怎样就怎样”!

  世少“法呆子”,遂使法治难成!这是我观察多年得出的一个结论。

  举国上下,芸芸众生,十三亿。真正信法不信邪、自守主人资格权利、事事持法律加以衡量、告违法乱纪行为没商量的,有几许人?

  要法治,先得让人民信法律。若信都不信,一切都无从谈起。光一般地信也不行,得笃信,信得很深,信得不为威胁、不为利诱。我们有没有这样的人民?

  没有这样的人民,中国的法治就永远令人忧心。

  出于这种忧患意识,近十几年里我常常写些短文,作“警世”之鸣。在许多学术会议上,我也屡屡呼号“法呆精神”。收入这本小册子的正是我这些年所发表的短文及会场发言的汇集整理。文中对许许多多常人看来无关紧要的事情或言论作了一个法律人的苛刻评析,这种视角,或多或少是“法呆子视角”。我坚信,国家正缺少这样的苛评!如果有朋友以此视我为“好辩之士”,我只好借孟子昔时回答同样问题时的一句话来回答:

  “予非好辩也,予不得已也!”

  孟子为了他醉心以求的“礼治”,我为了我梦寐以求的“法治”,我们都不得已!

精选精彩评论/登陆才可以发表评论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