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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提高立法质量放在首位

2017-01-07顾功耘 A- A+

  【正文】

  修改证券法,从技术上说应在证券法体系的完善方面迈进一步。依我个人的观点,要提高证券立法的质量,首先要透彻研究证券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只有搞清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才能从整体上把握证券法修订的方向,使证券法更接近科学,更具有合理性和完整性。调整对象与适用范围有一个主观选择的问题。选择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证券法修改的成败,直接关系到证券法在未来经济中能否发挥正常的功能。我们须作出审慎的选择。因而我建议:

  1.既要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又要注意从我国具体实际情况出发

  建立证券法的体系需要用正确的理论指导。正确的理论从何而来?从长期的市场实践中来,从各国市场人士参与实践所产生的智慧中来。修订证券法一定要从理论上搞清楚,哪些是我们应当规定的,哪些是不应当规定的。讨论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当与不应当的选择,除了理论上的比较外,还要进行对我国市场的实际情况的分析。市场的环境,市场发展所处的阶段,市场的现时条件等等,都是我们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法律的可行性就是建立在对这些要素的准确分析基础上的。

  2.既要提高对证券市场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又要扎扎实实地对证券法如何促进发展提出有效的对策

  要促进证券市场的繁荣和发展,最重要的是要运用法律手段。我们应当考虑,如何通过这次修订证券法的机会,将促进市场发展的有效方法和手段固定下来。我个人认为,在这次证券法修订中,促进交易应当成为法律修订的主导思想和核心原则。在这个原则指导下,着手建立和完善以下四个方面的法律制度:扩大市场空间;增加交易品种;完善政府功能;提高保护力度。

  3.既要发挥专家的作用,又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人士的意见

  在任何立法活动中,法律专家的作用都是不可忽视的。法律专家除了掌握先进的理论和严密的思维逻辑能力以外,最重要的是他们不像利益集团那样有强烈的利己倾向。在法律专家的参与下,就不会出现像现行立法中"国有企业不得炒作股票"、"银行资金不得进入股市"等等似是而非的语言。但是,我们也应当注意到,法律专家们往往会过于追求条文和体系的完美,而忽视法律的规范与市场实践的衔接。因此,在专家们有了明确的立法设想和方案后,要将这些设想和方案提交社会各界充分开展讨论。

  4.既要考虑立法内容的修订,又要考虑遵循立法修订的程序

  证券法的修订一定要防止以个人意志、少数人的意志去代替绝大多数人的意志。立法应当是民主产生的。我们的证券法修订要充分发扬民主,在公开征询意见的同时,要将各种意见认真加以整理。整理的各种意见也要公开,让全社会比较鉴别。要多多组织专家论证会,要举行各种辩论会或听证会。我们有理由相信,运用民主的程序修订的证券法,会更接近于证券市场,更接近于我们所期望达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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