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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芯一号”“炼金术”

2017-01-18季卫东 A- A+

   更重要的还不限于制裁个人,而应该更进一步,全面推进体制改革,拆卸不断孕育腐败的温床。

  中国目前的科技开发经费已占世界第三位,仅次于美国和日本;研究者人数则达到全球第二的规模。“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这时产生几个败类、流传几件丑闻,倒也不足为奇。

  但令人惊诧和忧虑的是,玷污学术殿堂的诈欺行径频繁发生,某些地方造假者成群结伙,在很长时期内,有关部门却似乎熟视无睹。更可怕的,还有分利同盟和结构性腐败造成的如此怪象:即使东窗事发,罪证都摆到桌面上了,制裁机制也还是无法启动,或者只能大事化小、敷衍了结。甚至还有高官或明或暗地包庇、纵容,居然幻化出一幅令人匪夷所思的奇景:仿佛违法乱纪的不是作案者,倒是那些揭露真相、纠正错误、维护正义的人们在“别有用心地炒作”。

  三年前,“汉芯一号”在登场时,曾被当做首个自主创新的高功能数码信号处理器大吹大擂,赢得了满堂彩。不可否认,它的确在某种程度上承载着整个民族对产业结构升级和科技发展的迫切期望和激情。一如既往,各级主管部门以及大众传媒也大都采用树榜样、做宣传的“春秋笔法”,报喜不报忧。现在,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被揭穿,相应的梦想已破灭,斯文扫地,政府的公信力也受到损伤,于是大家都有点急于逃出窘境和危境。这倒也不难理解。然而,断不可取的却是简单忘记,拒绝从反复的挫折、失败以及耻辱中汲取教训。

  冷静地审视业已过去的尴尬事实就可以发现,从1958年“大跃进”,到1977年“洋跃进”,再到伪造自主创新信号处理器的陈进,近半个世纪以来“浮夸风”从来就没有停息,甚至还与时俱进。这,决不仅仅是一个“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美丽误会。造成理性和诚信缺失的直接原因,主要在于非科学的决策方式以及形骸化的审核监控。现在的情形正如陈进归纳的那样:“只要领导和专家来现场考察,项目就成功了”——因为领导来了可以拍板定调,专家来了可以点缀粉饰。有了这个走过场的形式,就基本上可以免去论证和审议的程序,即使没有产品、没有销售额,即使上亿元的科研经费被大笔挥霍和转移,也往往无人追问。由此可见,学术堕落与制度残缺和结构性腐败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因果关系。

  在最近20年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专利申请件数以每年增长大约19%的速度猛增,然而历年国内申请总件数中,作为技术商品化形态的发明专利的比率却很低,只占到近15%,其余的大多数属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这样失衡的构成,凸显出自主技术研发能力的薄弱,表明产业发展倾向于追求短期效益、缺乏进行长期投资和风险投资的诱因,研究者也很难十年寒窗稳坐那个冷板凳。

  另外,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关系没有充分合理化,不存在熊彼特(J. A. Schumpeter)所设想的那种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家阶层(民间主导的科研投资显然更注重效益),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尚未健全等,也都在不同程度上压抑着对科技开发进行大规模投资的意愿和效率。

  鉴于专利申请和实施方面的畸形,根据中国今后经济发展的需要,近年来,政府开始加大资金投入,以推动企业和科研单位的集体性技术开发活动。其结果,从2001年起,专利申请中职务发明的件数开始超过非职务发明的件数。在2006年1月9日闭幕的全国科技大会上,又提出了建设“技术创造型国家”的基本方针。就在这个关头,“汉芯”系列丑闻浮出水面,令人扫兴,但也及时向社会敲响了一记警钟:要提高经济的技术集约度、实现自主创新,不仅要加大资金投入,还需要改进制度条件,特别是加强审核监控、清除腐败、提高资金运用实效。否则,即使技术开发经费对GDP的比值从不到1%增大到像德国(2.5%)、美国(2.7%),甚至日本(3.1%)那样的规模,还是难免通过各种漏洞流失掉,或者得不偿失,或者血本无归。

  实际上,陈进的“炼金术”虽然成本低、盈利大,却并不高明。买来十块MOTO-freescale的56800芯片,雇用几个磨砂纸的民工,委托一家印字装潢的公司,剩下的就是申报项目、“以钱圈钱”的集体公关活动。既没有韩国“克隆之父”黄禹锡那样尖端的实验技术水准,也没有日本“金融资本主义骄子”堀江贵文那样在灰色地带操作法律制度的巧妙。陈进的所谓“自主创造”,无非报表资料等文书的创造而已。就这么个简单骗局,居然可以在上海交通大学标榜三年、红遍官产学各界、正式立项四十余次而不败露、获取资金上亿元,甚至还要进一步到国家军备部门去蒙混,真让人感到心寒齿冷。

  如果不切实改变制度条件,随着社会结构的复杂化,浑水摸鱼的机会将更多,危害将更大,连锁反应的效果将更深远。如果这类从学界通往魔界的豁口继续存在并扩大,那么过不了多久,整个局面势必变得根本无从收拾。

  为了避免失地陷城引起全盘崩溃,为了严正法纪、整顿民气,即使“挥泪斩马谡”,也应该在所不辞。何况从已经发表的事实情节来看,“汉芯”诈骗显然具有触犯刑律的重大嫌疑,的确有必要在司法程序上立案,一查到底,惩前毖后。但更重要的还不限于制裁个人,而应该更进一步,在坚持加大科研投资规模、继续鼓励自主创新、始终信任大多数科学技术研究者的同时,全面推进体制改革,拆卸那张不断孕育腐败的温床。

  作者为日本神户大学法学教授,本刊法学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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