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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的教科书问题——《高级法学教程》总序

2017-01-19夏勇 A- A+

   古人云:"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口传面授心解,乃是教学的至高境界。不过,在某些情况下,辅之以教科书,也是很有必要的。作为至圣先师,也是世界上第一位大教育家,孔子删述六经,垂宪万世,当初的直接动因,恐怕是聚徒讲学需要教材。近世以降,不论中外,编写教科书渐渐成了一种风气。这大概要归因于学问的分科化、专业化和技术化,归因于教育的社会化、规模化和商业化,也归因于教与学对文字载体的过重依赖。

  编写教科书,是一门学科里的学问臻于成熟、教学自成体系的显著标志,在某些时候,也是创建、恢复或移植学科体系的便捷方式。二十世纪初期及五十年代、八十年代,我国出现的几次教科书编写高潮,便是那个年代学科发展状况的一个写照。问题在于,凡事一旦成风,便难免泥沙俱下。在当代中国,法学教材的编写,经历了改革开放后法律学科恢复与发展时期的空前繁盛,现已步入低谷。尽管教科书的数量与时俱增,质量却不尽如人意。尤其是,知识陈旧、千人一面、转相抄袭的教科书大量出现,既有损于"传道授业解惑"的神圣高洁,也有损于"著文而立说"、"文章千古事"一类的优良传统。某些高等院所拒绝把教科书视为学术成果,便是这种现象的一个反映。"一薰一莸,十年尚犹有臭。"不少严肃认真的学者因之而却步,既不用教科书,也不写教科书,便不难理解了。

  法学研究所建所四十五年来,出书三千余册,其中仅有极少几册是专写给学生看的。也就是说,我们一直没有自己的系统教材。这既是憾事,也是幸事。说来也不奇怪。虽然法学研究所早在隶属学部的年代就开始了研究生教育,但教育职能一直在体制上受到多种限制。即便到如今,法学研究所的师生人数比例,也是罕见的。有的时候,居然三、四位先生"合带"一名学生。如此地少人多,或庄稼少农夫多,倒是宜于精耕细作。据报导,两年前,某机构就改革开放以来全国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研究生教育质量抽样评选,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法学专业和经济学专业分别忝列首位。倘若真如此,恐怕得归功于这样一种颇具农耕文化色彩的"生产方式"。可是,近些年来,随着法学教育的迅速发展,尤其是硕士生、博士生和博士后教学的规模化需求增长,加上教育部系统的学科点建设通常把是否有专门的教材作为一项"硬性指标",我们不得不开始考虑教材问题了。编写教科书,虽出于几分无奈,但无疑是学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不妨积极投身到这项工作中去。"菁菁者莪,乐育材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乃君子的一大快乐,继以"编天下好书而哺养之",岂非乐中添乐?

  中国社会科学院不承担本科生的教学任务。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我们应当专就法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学的需要来编写教材。由于博士研究生的数量通常多于硕士研究生的数量,我们还要尽可能就高不就低。为了区别于主要为本科生编写的教材,我们把这套教材取名为"高级法学教程"。不过,话说回来。人文社会科学教学,的确不像外语应试教学那样很容易分成若干等级。更为重要的是,教科书成于ABC,也立于ABC。再高深复杂的理论,在教科书里,也应当以ABC的语式归于简朴,淘成家常话。这是教科书与学术专著的区别所在,也是教书育人与个人研究的区别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讲,编写教科书,实在是一项高难度的工作。编写针对研究生的"高级"教科书,更是难上加难。

  一般说来,教科书要承载的是确定的知识或所谓定论通说,而研究生的教与学所注重的,恰恰是对格式化理论的探究、反思与超越。在此意义上,"研究生教科书"很可能陷入"圆的方"、"黑的白"一类的悖论。有时候,我觉得,这套教材或许会"高级"到不像教材,我们或许因此在做一件注定失败的事情。不过,倘若我们跳出时下的教材模式,更多地从教育的本质来理解教材,从时下的需求来革新教材,或许会感到豁然开朗,柳暗花明。教材的成功在因材施教,养育人才,而非"像教材"。为师的职责在出人才,而非出教材。一部《论语》,不过是孔子言行和弟子请问的辑录,后来则成了必读的权威教材,尊列"四书"之首。如果我们更多地根据自己教书育人的实践经验来定义教材、编写教材,在注重深入浅出、规范精邃的同时,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流变的智慧而非固定的知识,放在探寻结论的方法而非结论本身,那么,编写研究生教材,无疑会成为一种成功而有益的尝试。尤其是,在提升当下法学教材的学术含量和理论层次的意义上,在为师者传道授业解惑尤其是以书传道的意义上,我坚信,我们必定成功。

  和林林总总的法学教材相比,这套教材的特色是显而易见的。出于因材施教、就高不就低的考虑,也为了尽可能避免当前教科书之流弊,在组织编写的过程中,我们希望编写者们能够把教科书的写作与学术专著的写作结合起来,并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例如,把知识和价值的固本守恒与因时俱新结合起来;把教材的规范要求与作者的学术个性结合起来;把介绍定论、通说与分析前沿动态、学术争点结合起来;把知其然与知其所以然结合起来。申言之,这套教材既要注重创新,鼓励吸纳新知识、提出新见解、采用新方法,也要注重知识体系、价值体系的恒定性、普适性和学术来源的纯洁性、权威性;既要注重突出自己的研究生教学特色,也要注重认真学习和借鉴兄弟院校教科书的成功经验和学术精华;既要注重传授法律知识,也要注重传授法律精神;既要注重教习法律职业的技能和手段,也要注重教习法律职业的理念和追求;既要注重为学生解惑,也要注重教导解惑的方法;既要注重授业解惑,更要注重传道。在此意义上,我们希望,这套教材,能够真正成为法学研究所的学者们十几年乃至几十年来探索和教授法律之道的一块饱满而璀璨的结晶,成为有志者们开启法律智慧、步入法学殿堂的一道通阔而稳靠的阶梯,也成为当前我国法学教科书革故鼎新的一次意味深长、兰芷幽远的尝试。

  万事开头难。这套教材酝酿于上世纪末、着墨于新世纪初,迄已四载,仍躁动腹中。我受编辑委员会的委托写这个序言,一是想为头一批作品催生助产;二是想为后续的编写计划招亲求缘,恭请更多的优秀学者尽早动手,编写出富有个人特色或团队特色的教科书;三是想对读者诸君交代一下这套教材的来龙去脉,并征求意见和建议。

  在策划的过程中,法学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列位教授做出了编写系列教材的重要决定,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几名学者先行担当起写作的重任,在教材的学术品质和规范标准方面作了可贵的探索,树立了好的榜样;李明德教授、马小红教授在教材的设计、编写和出版方面做了大量开创性工作;王敏远教授以及崔燕云女士、李忠博士、赵承寿博士、李洪雷博士、孙秀升女士等先后在组织管理方面付出了许多辛劳;法律出版社总编辑贾京平先生在三年前毅然决定出版这样一套富有特色的法学教材,并一直给予宝贵的支持。在此,我谨代表编辑委员会表示深深的敬意和谢忱。

  是为序。

  夏 勇 谨识

  200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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