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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与法学教育改革(一)

2017-01-20张文显 A- A+

  中国即将加入WTO。经济入世必将推动法律入世,使我国法律体系以及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在内的整个法律体制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引发和促进法律新一轮的改革。要应对这种挑战和改革,我国法学教育也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发展。

  一、入世给法律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经济入世加快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进而加快了法律全球化的进程。法律全球化首先意味着法律向全世界开放,这就要求增加法律的透明性、可预测性、可计算性。其次,意味着法律超越国界,国内法与国际法的界限,特别是涉及商务、金融、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界限将日益缩小和淡化,法律必须与WTO准则衔接和融合。如果说在对外开放初期,我们关注的是法律规范的冲突及其解决的途径和方法,那么,在经济全球化时代我们所关注和应该做到的则是创造共有的概念、规则和技术,从前提上消除法律规范的冲突。

  经济入世深化了非经济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诸如人权保护、环境保护、惩治犯罪、打击恐怖行为、维和行动等方面的国际合作,进而使许多非经济性的法律越来越具有涉外性和跨国性。这将促进非经济性法律的国际互动和接轨,使法律在国际关系和国际事务中发挥日益重要和广泛的作用。应当看到,在经济入世过程中由于经济入世与某些非经济问题的连带关系,我国新加入了一系列国际公约(包括两个世界性人权公约)。如果说法学界过去不承认或有意回避非经济领域的法律接轨和统合,那么,现在我们就不得不接受这种事实。

  经济入世将加快经济的“绿色化”进程。在某种意义上说,WTO是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经济形态。可持续发展是针对工业化造成的人与自然关系的严重失衡提出来的崭新发展观。WTO准则强调经济发展与资源合理开发和环境有效保护的协调,所以,有人把WTO之下的国际经济和贸易称之为“绿色经济”、“绿色贸易”。而绿色经济和绿色贸易必将促使各国把环境问题与经济问题挂钧,加强环境资源立法,把经济建立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

  经济入世将加快经济的知识化程度。20世纪最后20年发达国家陆续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要素在经济增长和财富增加方面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我国知识经济在世纪之交也初见端倪。知识经济是继原始经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出现的经济形态,即以人类知识精华和最新科学技术为基础、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与使用为主导内容的经济形态。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资本、知识资源、知识产权、知识产业、知识创新、知识交易是最基本的概念,是经济运动的表征。知识经济时代的法律制度在价值理念、调整机制、体系结构、运行模式等方面都将呈现出不同于其他经济形态的新面貌。加入WTO之后,高新科技贸易必将在较少交易费用的基础上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将更加严格,知识产权这种智慧火焰的助燃剂将激励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促进我国的知识经济发展,进而改变经济运作和经济生活的法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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