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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迁应该知道的法定程序

2018-05-19 A- A+
 

  目前,我国正处于大拆大建的时机,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新农村建设等等项目如雨后春笋,但并不是所有拆迁项目都是符合法定程序的。尤其是农民所关心的补偿,有的地方补偿不合理,拆建这项利民项目成为了当地当权者捞油水的大金桶。作为一名被拆迁人,应当掌握房屋拆迁的法定程序和补偿标准,这样才能有理有据的争取合理的补偿。

  

 

  拆迁现场

  整个征收过程是有一定程序的,不是说征就征。按照征地的流程,以征地报批为界,可分为报批前与报批后。

  

 

  拆迁现场

  一,报批前的程序

  1,发布拟征地公告

  征地依法报批之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需要在村里显眼处张贴书面拟征地公告,此程序旨在告诉村民该地区要拆迁了。

  该公告中必须包含五大内容,征地范围、面积、用途、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途径等。

  2,征询村民的意见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乡镇政府,需要根据公告内容征询村委会与村民的意见并记录在册,如有问题需要协商解决。另外,村民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果有村民提出听证要求的,国土资源部门必须举行听证会。

  3,如实登记并和村民共同确认

  国土资源部门需要在土地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实地调查,并登记。

  二,报批后的程序

  4,发布征地公告正式开始征收

  正式进入征收程序的标志是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的审批,在上述部门审批后,市、县级人民政府需要在10日内在征收区域公开张贴征地公告。

  5,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在张贴征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被征地村民可在10个工作日内要求听证,国土资源部门应当组织并听取村民意见,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修改。

  6,将补偿安置方案报批备案

  县级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将公告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村民的不同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级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征地工作

  以上就是农村房屋拆迁的法定程序,这些法律程序需要严格遵守,一旦其中一个环节出错,政府就属于行政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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