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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人注意 宪法在保障你的权利

2018-12-17 A- A+

  在我国庞大的法律体系中,有的法效力较高,有的法效力较低,例如人一旦犯罪,就可能触犯《刑法》,判断房屋的所有权归谁,则需援引《民法》,政府部门依法行政,需要遵守《行政法》,而宪法作为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其效力是大于《刑法》、《民法》、《行政法》等部门法的,但宪法不能直接使用,其精神则体现在每一个部门法中,因此宪法得以间接实现。

  宪法中对于被拆迁人的保护并不像其下位法《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细致,但下位法的修订,都是参照宪法中的精神得以实施的:

  宪法第十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施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解读:房屋和土地作为被拆迁人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拆迁方不得强拆、强占被拆迁人的合法财产。

  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解读:拆迁方无权以各种理由强制拘留被拆迁人,以达到其拆迁目的。

  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住宅。解读:被拆迁人的合法房屋受法律保护不受侵害,拆迁方无权以各种理由闯入、搜查被拆迁人的房屋。

  宪法第四十一条:对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去和赔偿的权利。解读:拆迁方作为国家公权力,侵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对被拆迁人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具体体现在《国家赔偿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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