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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维权?错过了这3个“時间点”,相当于错过了黄金时间

2019-07-10 A- A+
         拆迁维权的之路怎样才能少走弯道,抓住拆迁维权的黄金时间,拆迁维权到底要如何做呢?下列北京市农权律师帮您总结三个“黄金時间点”!

         一、國家有明确规定,须及时保存证据!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要求,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所以在此,农权律师必须要特别提示大伙儿一定要在第一时间用照相机拍下相关的公示公告。而且,若拆迁方有其他违法行为,要立即搜集取证留存,抓住拆迁方的违法点便于下一步的维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起诉要趁早,切勿过时效!
        行政复议的时间是60日,从公布或收到文书之日开始计算,或者要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这个是法律规定的维权“红线”,切记不可逾越,否则即使掌握再多拆迁违法的证据也是失去了胜诉的可能性。
        三、评估报告不认可,有10日的异议期,这个时间您一定要抓住了!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要求,自接到报告开始计算10日内,如对报告的内容存在质疑,应向房产价格资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要是被征收人对复核結果依然不满意的,可在自接到核查结果10日内,向征收房屋所在地的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同时别忘了要多角度、全方位的对您的房子进行照相或录影,要是如果被违反规定强制拆迁,这种材料将对中后期法律维权具有非常大的帮助。
       中国有句老话:“时间就是生命”,即然中国法律授予了群众维护自个儿权益的权利,那麼被拆迁人就必须要运用好法律武器或资询专业拆迁律师确保自个的权益不受损,千万别错过了3个重要的“黄金時间点”,不然签了字,得到不能让你满意的房屋拆迁补偿的那时候才想起维权,就难上加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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