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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双眼,这种全是征收土地违法点!

2019-07-23 A- A+
    近几年来,随之都市化基本建设,农村土地也面临被征缴的难题,不可或缺的农田被征缴,赔偿和安置怎样开展事关征缴后衣食住行水准。可是征缴办理手续和程序原本就非常复杂,很多农户朋友在征收土地和赔偿过程中经常糊里糊涂的交出农田 和房子,之后发觉赔偿不合理时,问题是也错过了开展维权最佳时机了。为了防止这种问题,农权律师给大伙儿梳理了征缴中非常容易出現的违法点:



    1、违法占地面积
    执行农村土地征收应当历经审核办理手续,农村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在对集体土地征收前应当历经国务院或是省级政府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准许,经过准许下达相应文件后开展农村土地征收。殊不知实践活动中有很多没经准许就违法占用集体用地开展开发基本建设的行为,这不是合理合法的,农户应由拒绝拿出自身的土地使用权证。碰到这种情况,群众能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检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机构勒令退回不法占有的农田,对不法占有农田组织或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罪的,依法追究刑事处罚。
    2、侵害群众基本权利
    征收土地批件下达前,征缴方应当制订拟征缴计划方案,这一计划方案要对征缴状况和赔偿安置计划方案公示给被征缴人,被征缴人到见到拟征缴计划方案后能够申请办理听证,对征缴和赔偿安置问题提自己的意见与建议,它是被征缴人的法律权利。
    征收土地批件下达后,征缴方要制订征收土地公示,告之群众征收土地的用途、范畴,安置房相关信息,告之群众赔偿安置的规范。这2个公示都必须以公示的方式送达给征缴范围之内的被征缴人,假如征缴方拒绝公示,群众可依规定要求其公示,在见到征缴公示和补偿安置方案前群众能够拒绝交地拆迁。
    3、征缴行为与征缴批件不符
    征缴批件有時间和范畴限定,征缴方应当严格执行批件內容执行。假如征缴方以到期的批件或是超过批件范畴的农田开展征缴的,都归属于违法征缴行为,人们可以拒绝签署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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