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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人的调查确权是啥?

2019-09-24 A- A+

       在农村土地征收依法审批前,解决该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其地上附着物权属、类型、总数等现况开展调研,调查报告务必与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机组织、农民和地上附着物承租人相互确认。
       北京农权提示大伙儿,要紧密配合有关部门对自身的土地现况、地上附着物做1个确认。它是对被征收土地农户有益的事儿,能够根据调研确认的程序流程立即的把自身的资产固定下来。
       涉及到被征收土地农户调查报告确认权的法律法规给出: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14)完善拆迁程序流程:对拟征土地现况的调查报告需经被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确认。
       2、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拆迁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土地资发 〔2004〕238号)(十)要求:国土资源部门解决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总面积及其地上附着物权属、类型、总数等现况开展调研,调查报告应与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地上附着物承租人共同确认。
       掌握调查报告是被征收土地农户维权的前提条件。特别是在是地类的调查报告,不同的地类补偿规范会有挺大差别。因此对被农村土地征收的地类评定,直接危害到被征收土地农户的权益。北京农权律师提示大伙儿,假如征收土地企业在未发布调查报告的状况下即开展农村土地征收行为,被征收人能够根据法律法规方式维权。
       温馨提醒:调查确认权是被征收土地农户的一项关键权利。损害农户的调查确认权,能够造导致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被撤消,请农户小伙伴们运用好自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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