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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资格权是什么?哪些人可享有?只有一类人享受资格权!

2018-11-07 A- A+

  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最大创新就是宅基地的“三权分置”,在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国家提出要全面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工作之后,各试点地区都纷纷在执行这一政策,宅基地“三权分置”主要是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进行有效区分,在改革之前,这三项宅基地权益都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而农民朋友在获得宅基地审批之后,才能够享受到宅基地的使用权,而随着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之后,农民将能够获得宅基地的资格权和使用权,让农民朋友能够独立自主的开展宅基地流转工作,让农村合法宅基地资源可以有效的使用!

  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可以有效保障农民朋友的基本居住权益,同时有能够放活宅基地的使用权,在宅基地价值不断提高的今天,农民朋友更能够将闲置的宅基地资源进行变现,在享受到公平的宅基地权益的同时,有能够将沉睡、闲置的宅基地资源得到合理的使用。而在宅基地“三权分置”之后,所有权和使用权都是之前的历史改革,而资格权则是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的这一个概念,什么是宅基地的资格权呢?哪些人能够享有宅基地的资格权呢?

  什么是宅基地的资格权?

  资格权即农民朋友从农村集体组织申请宅基地的权利,也就是说只有享有宅基地资格权的农民朋友,才能够在农村获得宅基地,才能够在农村修建房屋,在“三权分置”之后,资格权将会成为农民朋友固有的权益,这样一类农民朋友就能够永久的享受到获得宅基地的权利,在获得资格权之后,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在农民朋友的手中,农民朋友可以独立自主的开展宅基地流转、宅基地抵押贷款等等工作,让农村宅基地的价值最大化!

  哪些人能够享有宅基地的资格权呢?

  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拥有宅基地的资格权,在《土地管理法》中国家明确自出,农村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的所有,在“三权分置”改革工作中也提出了这一概念,所以只有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农民朋友才能够获得宅基地的资格权,尤其是在农村户籍制度改革和推动农民进城落户政策开启之后,如果农民朋友放弃了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则也将会失去宅基地的资格权,这几点问题农民朋友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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