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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纠纷将这样处理,三大行为将认定无效!

2018-11-21 A- A+

  近些年由于农村土地使用、承包分配等原有诞生了许多土地纠纷,虽然在农村土地改革工作中,国家提出要保障农民朋友的土地权益但是无论是土地承包、还是在土地确权等过程中,这些土地纠纷都难以得到解决,而如果不能够解决农村的土地纠纷,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以及“三权分置”等工作都难以得到开展,所以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等问题已经成为土地改革工作中非常重要的问题!

  

 

  在土地征收纠纷方面,国家在2018年就提出要征地制度改革,通过提高土地补偿、合理规划农村土地征收范围、并建立多元化的保障机制来重点解决农村土地征收过程的人地矛盾纠纷,并通过修改《土地管理法》来解决土地征收过程中补偿不合理等等问题,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一定要保障农民朋友的相关权益,让征地农民也能够享受到土地价值提高带来的相关福利,避免出现征地补偿不合理等问题!

  而在日常的土地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纠纷等问题,在近日国家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中就明确提出要聚焦土地承包、三权分置、耕地纠纷等问题,在耕地纠纷方面将会依法重点保护农民合作社、家庭农村等新型农业经营主题的合法权益,同时还提出要保护农民土地的承包权、宅基地的资格权以及农民房屋、土地附作物等财产权,让农民朋友的相关土地权益以及财产权益能够法律有效的保护!

  在处理农村土地纠纷过程中,将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严肃处理占用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等行为,对于违规违法占用农村土地等行为以及改变土地性质、用途等都将会予以严厉的处罚,并追究其刑事责任!而违规违法买卖土地、违法土地管理用途以及城市居民下乡利用宅基地建设别墅和私人会馆等行为将会采用零容忍的方式予以处理,相关行为将会被认定为无效!

  在处理农民朋友之间的土地矛盾时,将会尊重历史以及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在保障农民朋友土地权益的同时通过协商等方式进行有效解决,尤其是在土地确权过程中的土地纠纷等问题,将会采用相互调解、村委会调解、县市仲裁等方式进行解决,同时确权工作也必须要等到争议解决之后,才能够进行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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