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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地判定的法律依据都有哪些?

2018-06-03 A- A+
   违法占地是主要的国土资源违法类型,《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对违法占地判定的法律依据进行了明确。

  今天,看看违法占地判定的法律依据都有哪些?

  违法占地是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是指行为人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违法占地的主体是违法占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即实施具体违法占地行为且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的条件和程序,这些规定是判定是否违法占地的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除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可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第四十四条明确建设占用农用地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五十三条至五十六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至第二十四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至二十三条明确了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条件和程序;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临时用地的条件和程序;

  第五十九至六十二条明确了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条件和程序;

  第六十四条明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

  第七十六条明确了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八条明确了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违法占地论处;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了建设项目使用国有未利用地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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