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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动迁工作人员那么做是涉嫌玩忽职守

2019-07-11 A- A+
         在土地征收的全过程中,很多群众都了解拆迁人可能会违法犯罪,涉及贪污受贿和行骗等违法行为。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知法律法规上还规定了有一种罪,叫玩忽职守罪。拆迁人不小心可能就被判刑了,那玩忽职守究竟是什么呢?
         说白了的玩忽职守,说是国家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公共财产、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到了巨大损失。我们通过一个实例来了解,土地征收中的玩忽职守是怎么样的?

         广西省的孙先生是本地建造高速路动迁组的工作人员,在土地征收测绘工程的时会,他沒有按照规定程序流程事前召开群众大会,沒有通告涉及被征收土地的群众到征收土地当场指界,都没有通告村民委员会党员干部在场,擅自决定和机构工作人员对被征收土地进行了测绘工程。
         除上述情况之外,《征地现场记录表》上记载的內容都没有进行审查,并且由他人在《征地现场记录表》的“测量责任人”那栏代替签了自已的名字。紧接着的公示环节,孙先生既沒有了解该文档的公示公告状况,也没有进行监管,导致群众难以了解征地赔偿基本信息,不能立即对征地赔偿的不          合理情况提出异议。之后本来属于村民小组集体的赔偿款被划转给了个人,使集体的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在中后期协调的过程中,孙先生明知高速路征地赔偿标准,却仍然和有关工作员一块儿蓄意瞒报实际上赔偿款额。

         最后的结果大家应该都猜到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这位拆迁人员已经涉嫌玩忽职守罪,最终孙先生依法被判了刑。
         究其原因,土地征收中拆迁人的个人行为是严苛受法律法规的限制的,除了常见的贪污受贿也有容易被大家忽视的玩忽职守罪。我们想提示被拆迁人的是,在土地征收中碰到不合理不科学的问题不一定要立即要寻求帮助,立即找寻适合的解决方案。
         拆迁征地是一个专业性比较强的法律领域,如遇到疑难杂症,及时联系专业律师,北京市农权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专业免费法律解答,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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