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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补偿方案是如何产生的?

2019-07-22 A- A+
土地征收全过程中针对被拆迁人而言最关键的就是说可以得到足额补偿。了解农村征地补偿的产生全过程有利于被拆迁人有效行使自身权利。农村征地补偿方案事关土地被征收人的重大权益,征收过程大概如下:
 
(1)明确农村征地补偿方案并公示。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依据省或国务院办公厅征用土地准许文档准许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示生效日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农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给予公示。在公示期内,群众能够根据一切正常方式向主管机构提出自身对方案的意见与建议。在这一环节,群众在见到农村征地补偿方案后,能够积极主动的明确提出意见与建议,这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最后产生具备关键实际意义,因而,被征缴人要共同关注与高度重视。
(2)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将公示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带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机构、乡村群众或是相关权利人的建议及听取意见状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核。被征收人明确提出建议后,国土资源局会将安置补偿方案及建议听取意见状况汇报市、县人民政府。
(3)准许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委将征求意见稿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准许后,汇报省部级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备案,并交给市、县国土规划行政部门主管机构来执行。国土资源局汇报市、县人民政府后,市、县人民政府准许后仍必须汇报省级国土资源局办理备案。
(4)开展农田备案。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村群众或是相关权利人理应在征用土地公示要求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资格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特定地址申请办理农村征地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村群众或是相关权利人如果不按期申请办理农村征地补偿登记,那么将补偿的内容就以市、县国土规划行政部门主管机构的调查报告计算。因而,被征收人要积极主动的及时进行农田备案。
(5)执行安置补偿方案和交付农田。征收人理应按照规定支付土地安置补偿费,被征收土地使用权人或单位理应按时交付农田。土地征收补偿款由集体发放,由村民委员会代表领取。补偿费怎样分派将由村集体会议讨论决定。根据村民民主会议制度,经2/3左右村民同意达成分配方案。安置补助费用归土地承包人所有,由项目承包人领取安置补助费。地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地上青苗的和地上附着物所有人所有,由所有人领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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