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纪委监委向全区党员干部发放《警示教育读本》,让西姜寨乡赵店村原党支部书记郑某羞愧难当的是,自己虚报征地亩数,骗取征地补偿款的事也在其中,受到处分的还有参与此事的前任党支部书记何某。
事情还要从去年12月份该区纪委监委的一次基层接访说起。
“我要举报,我们村干部骗取征地补偿款。”在赵店村,工作人员收集到一条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迅速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老乡,近几年政府征收过咱村的土地吗?”调查组进入赵店村实地调查。
“三四年前有过一次。为开发旅游项目,政府征收过我们村一块土地。”村民们对唯一的一次土地征收记忆犹新。
热心群众带领调查组来到征收地。经调查组测量,这块地长390.9米,宽263.6米,合计154.7亩。
来到乡政府财政所,调查组调阅了赵店村征地补偿款发放花名册,亩数合计栏清清楚楚写着159.2亩,与征地实际亩数确有出入,调查组心里明白了八九分。
“2015年,政府共征收你村多少亩土地?”调查组见到时任赵店村党支部书记郑某,开门见山地问。
“时间长了,我也记不清楚了。”郑某眼里露出一丝慌张,又故作镇定。
“经测量共征收你村土地154.7亩,财政所的征地补偿款发放表册上却是159.2亩,请你谈一下具体情况。”调查组将测量数据和复印的征地补偿款发放花名册一块儿摆放在了郑某面前。
在事实面前,郑某低下了头。
2015年8月,西姜寨乡政府开发旅游项目,征收赵店村一块土地,何某、郑某和村委会委员刘某在征地测量过程中,瞒过监督人员的眼睛,虚增4.5亩土地,以刘某妻子的名义上报,骗取征地补偿款207000元,由郑某、刘某保管、支出和记账。
“这些钱,我们都用在了村里的环境治理上,没敢乱花。”郑某、刘某二人信誓旦旦。
调查组将村里的支出单据一一核对,很多村民表示确实参与了很多环境治理活动,并领取了劳动报酬。但一张支出单据很快引起了调查组的注意。
“支和某某现金一万元。”数额较大且没有支出名目。调查组反复仔细观察,发现支出单据背面右上角用铅笔写着“fk”字样,英语缩写可能性不大,应该是拼音字母。罚款?房款?面对“密码”,调查组百思不得其解。
在调查组的耐心开导和一再追问下,郑某交待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赵店村这块被征收的土地早在2013年7月就以租赁的方式协议流转,租金每年每亩1200元。时任村委会主任和某某在测量上报土地时动了“歪心思”,以妻子名义虚报4.93亩,领取租金5916元。2015年4月,和某某不再担任村委会主任职务。进行土地征收时,郑某、刘某发现了和某某的“秘密”,故伎重演,将和某某之前虚报的4.93亩土地以4.5亩继续上报。为不让和某某把此事宣扬出去,征地补偿款到位后,支付给和某某一万元“封口费”。郑某为以后能说清一万元钱的去向,就用铅笔在单据背面备注上“fk”的字样。
2019年3月,经祥符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郑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何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鉴于刘某、和某某非党员身份,该乡党委政府按程序罢免刘某村委会委员职务,对和某某批评教育,违纪资金收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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