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某是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蒋家村村民,其通过家庭承包的方式取得承包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在2017年5月,蒋家村村委会没有经过蒋某的同意,擅自将土地流转给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那么,蒋某家庭承包地被流转给其他人是否就意味着丧失了家庭承包经营权?
不能这样理解,家庭承包经营权其实包括两层含义,一个是承包权,一个是经营权。除了转让以外的土地流转只是出让的经营权,并不影响承包权。而且经营权也只是暂时流转出去,根据流转合同的规定,经营权到期了还是归承包户的。换句话讲,即使把土地流转出去,也不影响承包经营权。因此,本案中村委会将蒋某的土地流转给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不影响蒋某的家庭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