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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有权拒绝办理安置、补偿手续。

2018-08-02 A- A+
问题解答:
根据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有关规定,“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法律依据:
自然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第十四条第二款 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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