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强拆违法!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也就是说,县政府只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的权力,无权自行强拆。本案中,A县政府自行拆除郭先生房屋的行为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五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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