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问题问答 > 刑事问题

什么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重的“聚众”?

2018-10-13 17:49:24 A- A+
      白某等两人因阻止非法施工,被公诉机关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提起公诉。白某等两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本罪中的“聚众”呢?
 
回复:
     来自 安子 的回答
    2018-10-13 17:50:03

    聚众的人数要求在3人以上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中的“聚众”是指纠集多人,人数应当是包括纠集人本人在内3人或者3人以上,如果仅有2人或者1人,就不够成聚众。所以白某等两人的行为,仅从“聚众”角度来讲,也不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刑法》
    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条评论
    游客
增加回复信息
标题 *标题请勿重复
回复内容
匿名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