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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女子被要求隔离情况下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后果 被立案侦查

2020-02-04 A- A+

  据江西赣州市公安局2月3日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月2日,赣州市公安局对陆某(女,江西赣州人,已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现已隔离收治)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通报称,经查,1月17日,陆某乘飞机到外地游玩,于25日返回赣州。在旅游期间,陆某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有亲密接触。在依法依规告知且要求其居家隔离的情况下,陆某仍乘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密切接触,造成严重后果。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在通报中提醒,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实对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负责。

  同时据江西省卫健委消息,2020年2月2日0-24时,江西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59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8例。

  新增确诊病例中,南昌市14例、上饶市13例、九江市9例、新余市7例、宜春市5例、抚州市5例、萍乡市3例、赣州市2例、吉安市1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中,南昌市3例、上饶市3例、九江市2例。

  截至2月2日24时,江西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391例(国家核减赣州市确诊病例1例),其中重症病例34例,治愈出院病例18例。

  确诊病例中,南昌市103例、九江市64例、新余市50例、宜春市36例、赣州市35例、上饶市32例、抚州市29例、萍乡市18例、吉安市13例、鹰潭市8例、景德镇市3例。治愈出院病例中,南昌市4例、上饶市4例、新余市3例、九江市2例、景德镇市1例、萍乡市1例、赣州市1例、宜春市1例、吉安市1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0477人,解除医学观察1174人,尚有9303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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