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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房”大量拆除,乡村产业如何建设?4大措施破解用地难题

2020-02-08 A- A+

  农业要发展,土地是关键。一方面,农业种植依赖土地,土地经营管理是否得当、土地分配使用能不能调动生产劳动积极性、土地能不能保持稳产高产等等;另一方面,在于农村各类生产设施,包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等农村三产融合让农民增收致富的乡村产业,能不能利用好土地、得到合理顺利建设。

  农业产业建设必须使用土地,但我们国农对土地用途有着严格的管制,农用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各类建设必须使用建设用地。对此,在以前的建设中很多农民或农业企业没有把握好,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农用地搞非农建设。

  前两年,各地都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大棚房”专项整治,这主要是针对一些人以农业大棚为掩盖,在种植大棚内部搞非农建设用作住宅、酒店、仓储物流等,或者是超面积、超标准建设看护耳房对外租售,后来又扩大到未经批准在农用地上建设的经营类场所,很多非法建设的“大棚房”被拆除。

  这样一来,就让很多从事农业生产或者是从事农村二、三产业的经营者很为难,对农业生产设施或产业发展设施到底应当如何建心里没底。这种情况今后不用发愁了,在2020年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破解乡村发展用地难题,以下4项强有措施让乡村产业建设不再难,农民可以大胆建设了。

  (1)农业发展用地设立硬性指标。在过去,工业优先、城市优先在人们的思想中根深蒂固,虽然说新增建设用地都来自于农村、源于农业,但工业、商业、房地产用地往往优先,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农村产业却很难有用地指标。对此,在今年的一号文件中,明确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省级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这下农业产业用地不会再被排挤了。

  (2)将农业种植养殖各类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经过严厉的“大棚房”专项整治,从事设施农业的农民更是感到迷茫,虽然说国家有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一些农业生产设施建设不用申请建设用地的政策,但究竟哪些设施可以建、哪些不能建心里没底。对此,一号文件明确,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保鲜冷藏、晾晒存贮、农机库房、分拣包装、废弃物处理、管理看护房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这下农民就可以大胆建了。

  (3)设施农业用地可使用基本农田。在以往的规定中,设施农业建设是不能占用基本农田的,这也让很多从事设施农业的农民很为难,因为农村大部分耕地都属于永久基本农田。但新的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中,明确提出不破坏耕作层的设施农业用地可以占用基本农田且不用补划,种植类农业设施破坏耕作可占用基本农田但应当补划,就连养殖类农业设施也可补划后少量占用基本农田,这对农民可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

  (4)下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权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进行农业生产设施建设的重要用地来源,但以前很多地方都要经过层层审批。对此,2020年一号文件提出要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进行全面梳理,简化审批审核程序,下放审批权限,申请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乡村产业将会更加便捷。

来源: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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