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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牵动上万群众的大案是如何办理的?

2020-04-10刘竞宇 陈琳 刘德华 A- A+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20亿余元,涉及四川、贵州、重庆、海南、广东等5省(市)11市,集资参与人3万余人。各地公检法打击追赃各显神通,面对如此“大局”,看3名主办检察官,是如何应对的……

  “从全案展示的证据可以证明,是谁在吸、怎样吸、为什么吸?在辩论中,一辩护人说其形式是居间服务。从表面上看是合法的,居间服务起的就是搭桥的服务。然而,本案中恰恰展示了以梅鑫为主的汇丰公司利用这一形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检察院主诉检察官陶瑜在武胜县人民法院第222号审判庭内进行答辩,针对辩护律师激情的辩护,针锋相对。庭下22名被告人一字排开,法庭上座无虚席。

  据悉,此次庭审持续了整整四天。涉案地群众对该案的开庭以及判决翘首以待,究竟是一桩怎样的案子牵扯了上万群众的心?

  从“指定交办”到“精准追诉”

  “汇丰案”涉及5省11市,涉及范围如此之广的一件案子,就其管辖范围应如何认定?

  据悉,2014年“汇丰案”集资兑付风险集中爆发以来,5省11市司法机关根据本地集资参与人诉求各自开展相关侦查或诉讼工作,导致事实认定、财产查封等出现重复或遗漏。鉴于四川有广安、成都等6地市涉案,集资参与人2.6万余人次、涉案资金14.85亿余元。而广安市集资参与人数、涉案资金分别占四川省的77%、72.9%的实际情况,似乎由广安主办该案更为适宜。

  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四川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组织召开跨省协调会,明确全案由四川省牵头,广安市主办。后经四川省广安市与贵州省遵义市等省市多次沟通协调,统一管辖问题逐步落实,“九龙治水”的局面得以结束。2017年7月底,广安市指定全案由武胜县管辖,办案主体责任得以明确。同年9月至12月,四川省内外公安机关分4批次将包括主犯梅鑫在内共计24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武胜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从事刑检工作30多年,这样的大案史无前例,而且需在一个月内完成,办理此案是人生的一次挑战。”看到案卷一卡车一卡车地拉到检察院,武胜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蔡爱平感觉遇到了很大的挑战。

  然而,面对如此艰巨的任务,武胜县检察院迅速理清思路,迎难而上、勇挑重担,举全院之力投入战斗,成立了专案工作领导小组。蔡爱平、陶瑜(时任公诉科科长)和员额检察官王军红及相关辅助人员共7人组成专案组。武胜县检察院在工作中主动向广安市检察院汇报、接受指导,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情况,得到党委政府在宣传、维稳和人财物保障等方面的关心支持,有效确保了案审工作的顺利推进。

  据悉,“汇丰案”在各省市前期处理过程中,定性标准不一,办案方向各异。四川省成都、广安、自贡、巴中等市立为刑事案件;重庆市、四川省泸州市等地刑事、民事案件并存;贵州省铜仁市、四川省自贡市等地以单位犯罪处理,海南省三亚市、四川省泸州市、贵州省遵义市等地以自然人犯罪追责。

  针对这一突出问题,2017年8月,上级部门集中听取广安市办案情况汇报后,共同研判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判例,明确全案应当以刑事案件处理,以自然人犯罪追究相关犯罪嫌疑人的责任。这为全案统一执法标准、依法打击犯罪指明了方向。

  “为保证审查起诉,‘白加黑’‘5加2’的工作模式是常态。”检察官王军红说,专案组以未清偿项目和犯罪嫌疑人主要利用的15家汇丰分公司的涉案事实为切入点,摸清全案的主要脉络,查明主犯梅鑫等人以相关建设项目急需资金,以月息1.5%~1.6%为诱饵,以汇丰集团及其分公司名义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后将所吸资金由专人保管汇集成“资金池”,再根据梅鑫等人安排高息借贷给项目方的基本犯罪事实。同时,通过深入审查,发现梅鑫虚设空壳公司、编造虚假项目、明知部分项目无力还款仍大量吸收资金等集资诈骗行为,因此,检察官对于重点事实、重点线索进行重点审查,成功追诉梅鑫集资诈骗的漏罪,实现了精准打击目标,并在法定时限内查明了案件事实。

  专案组在干中学、学中干,很短时间就探索出“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的办案机制,并不断遵守与完善机制,保证了审查起诉工作稳步推进,在法定时间内按质完成4418册案卷证据审查工作。审查过程中,专案组及时与外地法检机关联系沟通,就审查发现贵州遵义遗漏非吸项目29个、非吸资金2.5亿余元及泸州市、都江堰市生效判决非吸资金数额计算错误等问题,并与当地司法机关充分交换意见,及时协调纠正部分地区审查和裁判中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的错漏,充分发挥了案件主办地全面审查、统筹各方的作用。

  从“庭前会议”到“终审裁决”

  就在庭前会议召开前夕,王军红检察官生病,急需手术。她让爱人陪着,悄悄进行了手术,一天半后,就出现在了办公室,大家都不知道她到底经历了什么,只知道她请了一天半的假,回来后,就和大家一样,又融入到挥汗如雨的办案工作中了。

  2018年3月9日至11日,武胜县法院组织召开庭前会议。结合庭前会议情况,专案组开展有针对性的出庭准备工作。

  其一,进一步梳理了此案的诉讼经过,对拟宣读的起诉书、变更起诉决定书和追加起诉决定书指控的事实进行整合。开庭时,公诉人对起诉书及其变更、追加起诉决定书进行综合宣读,全面反映全案的诉讼过程和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其二,对法庭调查工作进行了任务分配,结合22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3名公诉人重任分担、协同作战,各负责一部分被告人的讯问、举证和质证,各确定一名检察辅助人员协助举证。鉴于本案涉及证据繁多,人员众多,为防止举证遗漏或重复,采取“总-分-总”的方式进行举证质证:首先,总体举示本案立案、侦查等诉讼过程和广安、遵义等主要涉案地汇丰公司成立、运行和向社会公众吸资的整体情况,相关鉴定文书和账册等证据,概要说明全案证据概况,防止举证遗漏。其次,结合每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分别举证,并针对庭前会议有争议的内容重点说明,便于对每名被告人有针对性的质证。

  其三,针对量刑情节、涉案财物处理等情况进行综合举证,便于查清每名被告人的量刑情节和全案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定罪量刑及追赃挽损奠定基础。

  其四,对法庭辩论进行部署和预判。结合庭前会议的情况,制作了公诉意见书,从总体犯罪事实和定性概述、各被告人具体行为作用阐释、量刑建议和法庭教育4个方面做了详细准备。结合公诉人前期参与案件审查的情况进行分工答辩,并由第一公诉人全面总结。根据审查起诉环节与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沟通和庭前证据交换显现的问题,公诉人对庭审辩论可能出现的焦点进行了充分预判,并提前做好了答辩准备。

  2018年3月15日至21日,本案在武胜县法院如期开庭,3名主办检察官对阵23名辩护人,庭下22名被告人一字排开。四川省处非办、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等单位组成督导组莅临广安市中级法院指挥中心观摩督导。

  广安市检察院公诉指导组赴武胜县法院指挥中心同步指导。那几天正是专案组最为繁忙的时候:“一睁眼一闭眼全是案子,紧张又刺激。”辅助人员李路接受采访时提起来仍感叹不已。每天白天庭审结束后,立即召开会议进行小结,对下一步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确保出庭效果。在审查起诉环节,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达13人,经过庭审全面展示证据,进行有针对性的当庭讯问和相互对质,最终全案22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悔罪。

  同年5月25日一审宣判,主犯梅鑫因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十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另一主犯赵红浪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其余20名被告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不等,并被判处了100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

  至此,这起备受最高检、最高法及国务院处非联办和四川省政府处非办高度关注的非法集资案取得重大进展。一审判决后,部分被告人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2018年8月9日,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从“追赃挽损”到“风险防控”

  从武胜县检察院接受该案件到一审宣判,针对“汇丰案”涉案人员特别多、集资参与人损失特别大、涉及地域特别广的实际情况,专案组经多次向广安市检察院、四川省检察院层级汇报后,最终研究确定了“打击犯罪从严,认罪认罚从宽”的基本要求和“追赃挽损与维护稳定并举,惩治犯罪与防控风险并重”的办案策略。广安市检察院和武胜县检察院一体作战,凡分析案情先研究维稳,以追赃挽损为目标,坚持依法严打首恶,分化瓦解多数。

  武胜县检察院检察长杨洪云说:“通过追赃挽损维护集资参与人权利,是本案的重要任务。”本案审查起诉环节,“专案组”通过审查集资去向,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加大资产查扣力度。截至开庭,全案查封、扣押、冻结存款1000余万元、房产10000余平方米、车辆25辆及相关股权、证券等资产,并形成清单随案移送法院,为判后执行工作奠定了基础。

  专案组一方面通过案件审查,密切关注在案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思想动态和行为,积极争取辩护人的配合,协同公安、法院做好在案人员特别是不认罪人员的稳控工作。另一方面,加强5省11市集资参与人维稳工作,做好相关人员来信来访接待和解释答复工作。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动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从受理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到完成庭审,未出现群体性信访和进京上访事件,实现了全过程、全方位、全地域安定有序。

  然而,本案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达13人,占59%。专案组通过讯问被告人,开展法律和政策攻心,反复深入做思想工作,使其逐步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性质和所犯罪错。提起公诉时,不认罪被告人降至9人。

  经过庭审全面展示证据,进行有针对性的当庭讯问和相互对质,辅之以释法说理、感化教育,主犯梅鑫从在遵义期间的拒不认罪到最后供认不讳,其他被告人也逐步认识到自己的罪,特别是一名原政法单位退休人员拒不认罪,检察官在法庭上当即出示其相关签字文件、会议纪要等大量客观证据。在证据面前,最终这名原政法单位退休人员表示认罪悔罪。庭审后,公诉人进一步与被告人沟通,了解其对庭审的意见,引导被告人息诉服判、积极退赃。最终,所有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请求从轻处罚。经过与被告人全面沟通,22名被告人在判决前均向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出具了具结悔过书,承诺尽一切努力退还赃款、挽回集资参与人的损失。

  在全面指控犯罪的基础上,公诉人将教育被告人认罪悔罪、以身说法,启发群众认知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风险作为本案的重要任务。为充分保障5省11市集资参与人权利,武胜县检察院邀请各地派代表全程旁听,通过指控梅鑫等22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深刻揭露“汇丰案”融资理财假象背后相关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的真面目。集资参与人代表表示,通过旁听庭审,受到了直观、生动的教育,知晓了非法集资的危害,提升了识别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广安市、武胜县检察院还邀请市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共40余人参加听庭评议。庭审结束后,广安市汇丰案处置工作指挥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小结,与会人员对公诉人的表现纷纷点赞,认为他们既有力指控了犯罪,又教育了广大群众,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汇丰公司”非法集资案涉财产,涉及集资参与人的切身利益。面对全国性类案难题,武胜县检察院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使追赃挽损和执行取得了最大成效。截至发稿时的统计,司法机关已查封价值约2.3亿元的房产,冻结涉案账户现金2700万元。

  2020年2月14日下午,武胜法院按照“三统两分”原则编制了资产清退方案,召开“汇丰公司”非法集资案资产清退方案论证会。在抗疫的特殊时刻,武胜检察院与法院既监督又配合,利用信息化手段,确保该案执行工作不停歇,使3万集资人在这个不寻常的春天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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