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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照兰:建议立法明确水生野生动物范围

2020-04-15莫照兰 A- A+

  当前,一些地方一刀切地将人工驯化养殖的水生动物当作非法野生动物禁止流通和销售,严重影响了广大消费者对水产品健康和安全的认知度,对水产养殖业复工复产无疑是雪上加霜。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要求,水生野生动物按照渔业法进行管理。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野生动物范围与渔业法的水生野生动物范围存在边界不清、交叉叠加的情况,地方性的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对水生野生动物的范围界定也不明晰,影响了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一些水产养殖动物被当成了野生动物进行管理。

  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已列入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在对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制度进行修改调整时,建议明确水生野生动物的范围、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与地方性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形成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制度合力。政府部门要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强化法治能力和水平,提高全社会对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提高对水产品安全和健康的认识,切实保障水产养殖业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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