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纵横 > 生活与法

还原“举报者”李晓飞的“末路轨迹”:连杀4人后跳楼身亡,死者之一曾被其举报多年

2020-10-21封面新闻 A- A+

  从自己举报自己敲诈领导,到自己举报自己“杀了人”。从2018年6月到2020年10月19日,陕西男子李晓飞的经历,在微博上引发了两次轩然大波。

  10月20日,陕西西安经开公安通报,10月19日辖区内发生两起凶杀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系xxxx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玉门钻井分公司原职工。第一起案件中,致嫌疑人原单位张某某夫妇两人死亡,第二起案件中,致嫌疑人原单位办公租住地两名物业工作人员死亡。作案后,犯罪嫌疑人李某跳楼自杀身亡。

  警方通报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即是李晓飞。死者之一的张某某为张某祥,是李晓飞近两年来持续举报的核心对象。

  2018年6月以来,李晓飞持续举报原公司包括张某祥在内的部分干部违纪违法,并曾主动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以此为由敲诈勒索公司40万元“封口费”。

  从举报别人,到举报自己敲诈,再到举报自己杀人……中间经历了一个怎样的过程?举报1:两年发上百条微博 举报原单位领导“贪污腐败”

  “张某祥,杨某坚这几人从一开始就找好的保护伞,这个案子要么是他们串联保护伞把刑事案件翻成了民事案件,要么就像现在这样继续和稀泥。”10月1日,李晓飞的最后一条微博,依然在举报原单位——xxxx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玉门钻井分公司的两名领导贪污腐败。

  李晓飞,西安高陵区人。2011年入职玉门钻井公司,曾是公司一名助理工程师,也在公司办公室从事过文秘工作。

  他注册的微博账号昵称为“xxxx李晓飞”,简介写着“实名举报xxxx内部贪污腐败”。

  ——从2018年至今,他已经发了100多条微博,除了证明自己“精神正常”的医院诊疗记录,几乎全部都和举报有关。

  在这些举报内容中,李晓飞称在从事文秘工作时,自己掌握了中国石油西部钻探公司一些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中石油党组纪检组工作人员电话告知他,举报内容中涉及局、处、科级一些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已经有11项问题查证属实,但一直未获得实质性回复。

  李晓飞曾在微博上公开举报公司领导 举报2:举报自己敲诈 40万元 原公司起诉其系“骗取”

  后来,他到北京上访,还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敲诈勒索公司40万“封口费”。40万“封口费”,是2017年4月14日,通过他人转到李晓飞账上。

  他和玉门钻井分公司之间的矛盾,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从暗里走向明处。

  天眼查显示,被举报者一直张某祥,系玉门钻井分公司原法定代表人,2020年10月10日,该公司进行了法人变更,现任法定代表人为商某印。公开显示2019年的两条开庭信息,也来自于李晓飞一人,案由为“民间借贷纠纷”。

还原“举报者”李晓飞的“末路轨迹”:连杀4人后跳楼身亡,死者之一曾被其举报多年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8年,玉门钻井分公司以“不当得利”为由,将李晓飞起诉至法院,公司表示:李晓飞委托其父亲办理离职及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手续,在职期间,以恶意举报、无理取闹、编造谎言的手段骗取了公司40万,多次要求李晓飞退还无果,遂起诉至法院。

  李晓飞收到40万元的转账记录 官司1:要求退还无果后 原公司又称是40万元是“借”的

  高陵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的民事裁定显示,玉门钻井分公司主张被告李晓飞是通过多种手段骗取40万元,但李晓飞表示40万是以敲诈勒索的方式获取,属于赃款。法院最终以纠纷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为由,驳回了玉门钻井分公司的诉求。

  随后,玉门钻井分公司上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这一次起诉,玉门钻井提出了新的说法:转给李晓飞的40万,是“借”给他的看病费用。拿到钱后,李晓飞却捏造事实,诬陷单位是封口费。

  西安中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时,玉门钻井分公司诉称李晓飞骗取公司40万,二审时,又明确为40万为看病的借款,且提供了李晓飞治疗抑郁症的事实。法院认为,该笔资金流转法律行为不管是基于李晓飞敲诈勒索,还是双方达成一致协商,李晓飞获得该40万,都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法律关系,遂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官司2:“不当得利”变“借贷纠纷” 原公司诉状再被驳回

  裁定下达后,才有了后来从“不当得利”到“民间借贷纠纷”的转变。

  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两级法院作出裁定败诉后,玉门钻井分公司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又一次将李晓飞告上法庭。

  这一次,玉门钻井分公司又败诉了,高陵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2020年9月20日,西安中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案涉40万元是否为借款性质。玉门钻井公司主张其与李晓飞之间发生的40万元钱款往来系借款法律关系,但双方并无签订任何借款合同或借据。

  同时,玉门钻井分公司曾以不当得利起诉李晓飞,称其通过多种手段骗取单位40万元。在本诉中,又称该款项是借款。前后两次诉讼,对40万元性质的陈述前后不一,对此其不能作出合理解释。

  最终,法院认定玉门钻井公司主张本案为借款法律关系,缺乏充足证据支持,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案发:最后一次举报是“我杀了人” 杀4人后他跳楼自杀

  举报和官司走到后来,酿成了更大的悲剧。

  10月19日晚,微博网友爆料称,其于当日接到男子@xxx李晓飞 信息,自称已将xxxx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玉门钻井分公司原法人代表张某祥杀害,并配发了李晓飞发来的血腥图片。

  聊天记录显示,当日13时许,李晓飞称,“已打电话自首,一会要么去派出所,要么自杀。”

  据西安经开公安通报:10月19日,发生在我辖区的两起凶杀案,经进一步侦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系xxxx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玉门钻井分公司原职工。第一起案件中,致嫌疑人原单位张某某夫妇两人死亡;第二起案件致嫌疑人原单位办公租住地两名物业工作人员死亡。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该案中的死者之一张某某,就是被李晓飞长期举报者之一,张某祥。 调查:犯罪嫌疑人长期患有抑郁症

  压死李晓飞的最后一根稻草,到底是什么,外界不得而知。

  李晓飞是否患有精神疾病?“医院诊断写的很清楚,我从未神志不清、丧失自控力,但抑郁症成了被精神病和这帮贪官打击报复我的借口,甚至于成为被自杀的说辞。”对于此事,李晓飞公开承认自己患有抑郁症,2018年1月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记录也表明,他出院时情绪平稳,精神运动大致正常,未引出明确精神症状。

  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17年4月到2018年1月,多次到医院诊断,从最初的心境障碍、抑郁发作、中度抑郁发作,到后来的心境障碍、不伴有精神病症状的重度抑郁发作。但治疗后,出院时医院记录为情绪平稳,精神运动大致正常。

精选精彩评论/登陆才可以发表评论

表情:
匿名发表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