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业领域 > 拆迁补偿

拆迁中的问题剖析

2017-09-24 A- A+

  拆迁人依法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通过提供新的住所或赔偿的行为成为拆迁。现在拆迁中存在着许多的原因导致了社会矛盾,如强制拆迁、不合理安置、暴力事件、赔偿的不平衡。这些问题已引起社会的关注。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现在社会的一个难题。

拆迁

拆迁 

  存在的问题

  一、强制拆迁和不合理安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九条规定: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拆迁是城镇改造的必然举措,拆除旧的,建设新的本是一件好事,但是,近几年许多地方的拆迁已经步入了“强制拆迁的怪圈”,因强制拆迁导致的侵权事件频频发生。依照规定,拆迁人在强制拆迁时应该提供安置房或者周转房,如果拆迁人不提供安置房或者周转房,被拆迁人及其财产将无处安放。然而,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拆迁人并没有尚未给被拆迁人提供安置房或周转房的情况下就开始拆迁的情况屡见不鲜。

    在拆迁的实践中,被拆迁人的利益被侵害不仅仅因为拆迁人没有给被拆迁人提供安置房,还表现在拆迁人虽然提供了安置房或周转房,但其提供的房屋不能让被拆迁人满意,甚至因为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或周转房使被拆迁人原有的住房标准下降。许多被拆迁人因为没有得到妥善安置而捍卫自己权利的行为被扣上了“钉子户”的帽子,被拆迁人的维权行为被认为是没有全局意识的违法行为。

  二、暴力事件频频发生

    如果上访事件还不足以引起我们的重视,那么拆迁中层出不穷的恶性事件则应当引起我们的关注。

    2010年3月28日江苏九旬翁携子自焚阻强拆;2009年10月28日山东省青岛市张霞自焚阻强拆;2009年11月成都唐福珍自焚阻强拆死亡;2009 年2月13日内蒙古赤峰发生“自焚阻强拆事件”;2008年4月3日福建泉州市发生“自焚阻强拆事件”,当事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

    随着城市化的加快和拆迁规模的扩大,拆迁中越来越多的恶性事件不断发生,被拆迁人的利益在得不到全面维护的前提下,无奈采取了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被拆迁人的意愿。在这些极端的事件中,不仅被拆迁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法律所倡导的公平、正义也受到了质疑。如何来解决拆迁引发的公平及稳定的问题,已成为社会不得不重视的问题。

精选精彩评论/登陆才可以发表评论

表情:
匿名发表
最新评论